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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公益诉讼让“无碍”更“有爱” ——法治副校长履职记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受一下脚下,现在踩在提示盲道上,我们到路口了。”

“能否听得清提示音?”

在任丘市特殊教育学校门前不远处的路口,检察官正引导视力障碍的学生通过装有提示音响的人行道。

不久前,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任丘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近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影响视障群体独立、安全出行,对其日常生活造成障碍,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第一时间与相关行政机关探讨解决方案,同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改造升级,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对市区内各路口实地勘察,结合相关施工方案,积极向上级部门提请报告安装语音播报模块及播放器,确保残疾人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交通信号设施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为开展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做深做实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417日,作为任丘市特殊教育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胡景馨检察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和特教教师们共同带领视力障碍儿童体验试用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并征询他们的意见,让特教学校的学生们感受到了理解和关爱,诠释了公益检察为民护民的司法理念。

随后,法治副校长胡景馨带领师生们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背景和立法目的,对法律中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还介绍了残疾人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使师生们对维护残疾人权益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

下一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立足困扰特殊群体安全出行的痛点难点,切实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保护职责,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统一正确实施,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残疾人群创造一个更加美好、有爱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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