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发布
任丘市人民检察依法决定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时间:2017-10-26  作者:新媒体工作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任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7月29日19时10分,被告人李某某驾驶冀*****大型普通客车在任丘市石村村内由南向北行驶时,因车门未关好致乘车人王某某从车上掉下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7年7月31日死亡。发生事故后李某某将冀*****小型轿车开到现场伪造现场。经任丘市交警大队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被告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途中因未关好车门,致乘车人王某某从车上掉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转两促三思考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史学习教育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新浪微博
任丘检察微博
任丘检察微博
任丘检察微信
任丘检察微信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