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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指南
时间:2018-07-13  作者:新媒体工作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救助范围

对不起诉案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被害人活着其近亲属,应当给予救助:

1、因严重暴力犯罪造成重伤,无法通过诉讼及获得赔偿的刑事被害人。

2、刑事被害人因遭受严重暴力犯罪侵害已经死亡,与其共同生活或者依靠其收入作为重要生活来源,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近亲属。

3、因过失犯罪或者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如精神病人、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的刑事不法行为,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刑事被害人,生活困难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予以救助。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

2、户籍证明。

3、是否已获得民事赔偿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被害人近亲属的,应提供与被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当地民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出具的生活困难的证明。

6、其他需要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制作成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救助标准

对申请人的救助金额,应当以提出救助意见时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三十六个月的总额之内确定。确定救助金额时,应综合考虑刑事不法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被害人对案件发生的过错程度、被不起诉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实际民事赔偿情况、申请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及其生活实际困难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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