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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任丘市十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4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728日在任丘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文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任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更强检察担当

  依法积极履职战“疫”。筑牢抗疫安全防线。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院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抽调20余名党员干警执行一线疫情防控任务,坚守1个社区、5处卡点,驻守的渤海西区因防控工作开展缜密规范,措施细致到位,被作为样板社区获得沧州市政府领导肯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制假售假、口罩诈骗、妨害疫情防控等涉疫刑事犯罪,提起公诉35人,办理的李某等4人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郭某将卫生用品冒充防护口罩骗取钱财的诈骗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加强社会治理。聚焦社会关切,针对“美团外卖”、“饿了么”、“雇个美佣”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多家网店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信息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外卖平台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议各防疫部门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录制普法视频广泛推广,为企业答疑解惑;深入企业调研,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提示依法合规经营。

  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金融领域涉众型犯罪,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4591人,涉案金额达41331万元,返还受害群众经济损失168万余元。法治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我院派驻吕公堡镇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工作,用足各项扶贫政策,有效提高村民收入,改善居住环境,三年来帮助57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圆满完成帮扶任务;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对3名贫困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8.3万元,避免受害群众因案返贫。守护碧水净土蓝天。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环境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3544人,起诉5378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4件,如受理群众举报,某乡镇一坑塘布满生活垃圾,恶气冲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经调查核实,我院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做好消毒,受到周围村民的支持和肯定。

  服务“六稳”“六保”,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灵活运用司法措施,打击、保护与服务并重。一是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起诉涉企经济犯罪88107,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民营企业资金的郗某快捕快诉、依法严惩。二是审慎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及重要管理人员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23人,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保障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三是问需送法,与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座谈,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服务任丘“五城同创”。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以落实创建任务为目标,不断细化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城市创建工作。先后组织干警进社区入户开展宣传20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组织干警到商场社区开展法治宣讲50余次,为提升居民法治素养和城市卫生、文化水平,组织干警常态化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清洁环境、维持秩序,为把任丘建设的更文明、更安全、更绿色、更美好做出积极贡献。

  二、以人民为中心,在平安任丘建设中展现更大检察作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3983人,起诉28102人,其中严厉惩办刘某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等共计12项罪名的涉黑案件,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经沧州市检察院指定,承办了沧县朱某某等11人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我们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办案团队,发挥拼搏精神和团队优势,仅用两天时间高质量完成20余页的起诉书,近2000页的审查报告,11天内审结并提起公诉,庭审历时11天,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肯定。本着“打深打透打彻底”的原则,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对涉案24套房产、190个银行账户、9辆车、20个公司的股权及非法占地等价值2个多亿的黑财提出处置意见,彻底摧毁黑恶团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加强“打伞破网”、“一案三查”协作配合,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性、协同性,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17件。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按照最高检“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批捕7596人,起诉86146人。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435人,不起诉1832人,附条件不起诉44人。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积极推进倡导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挥教育职能,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涉案6个孩子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导家长正确履行教育责任,并建议所在学校加强监管。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防范校园暴力和校园犯罪,守护书桌上的安全。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在沧州地区首创防性侵女生课堂,与200余所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状。疫情期间发布的“疫情防护幼儿篇”,浏览量达20余万人次,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依法保护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导向,发挥司法能动性,变“坐等案来”为主动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是发挥检察预警功能。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高发高风险类犯罪,对社会公众及时预警,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或检察官进社区、进街道、进企业、进乡村,结合现实案例,宣传防范各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财涉众型犯罪法律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二是关注民生大事小情。关注食品药品领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餐饮市场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餐盘子”。延伸办案职能,在办理李某以危险方法伤害在校学生一案中,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杂乱,障碍物阻碍车辆驾驶人员视野、不利于保安人员巡查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通过办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任丘建设的获得感、认同感。

  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用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6808人,切实帮助部分群众解决了欠薪、低保等民生问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建成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开通联网办信,流转、查询、反馈全程提速,努力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三、依法履行职能,在法治任丘建设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深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司法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重拳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和严重暴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5051830人,起诉34024249人,纠正漏捕31人、漏诉72人,纠正遗漏罪行138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针对近年来轻刑犯罪比例持续增高的社会现实,我院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教育和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消除社会对立,鼓励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轻的犯罪人员正常回归社会,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以上。综合运用处罚措施,对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不予起诉后,建议公安机关除对其行政处罚外,责令提供60-72小时的交通公益服务,以达到宽严相济和教育、惩治的司法平衡。办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类涉及人身伤害案件过程中,努力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促成被告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客观公正的司法立场。检察机关是犯罪的起诉者,更是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摒弃机械刻板的司法方式,摒弃“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陈旧观念,在国法、天理、人情之间达到融合与平衡。对苗某等5件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侦查监督优秀案例,并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努力做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采纳;对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多次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着力推进解决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发出执行检察建议3件,全部被法院采纳。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0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建议14件,全部被采纳;用好检察数据,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动性,针对我市五年来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犯罪逐年上升,目前两罪占比近50%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多维度的调查分析,形成《任丘市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分析报告》,对两种犯罪在我市的高发路段、高发时段、高发人群、发案原因等予以详细归纳剖析,以此为依据,向市交警部门和犯罪高发路段所在乡镇政府发出行政检察建议5份,推进加强社会治理,努力提升全市交通安全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切实履行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入落实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件。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食药品安全、国有资产、土地领域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聚焦社会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如针对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哑叭庄遗址附近村民乱挖鱼塘、破坏遗址一案,向主管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充分履职,及时对遗址进行修复,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保护好我市的历史文化资源。

  四、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队伍建设中强化更深检察自觉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向市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巡视整改要求和市检察院党组对我院巡察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部署,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学习教育,注重查纠整改,开展谈心谈话92人次,共有7名干警主动说明情况,纠查问题共计9个;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2018年以来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的五类案件全面摸排,共核查8731099人,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问题;通过一系列教育整改措施,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遵守“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展检务督察192次,整改问题134件次;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防控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市委统一部署,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践行党和人民的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整体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检察事业的每一步发展,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和帮助,离不开各业务关联部门的配合协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与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服务大局的贡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融入市域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足以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对此,我们一定努力解决。

  今后工作谋划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发出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号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任丘、新格局、新发展”的宏伟蓝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作为,服务保障任丘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领悟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优化履职质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二是为全市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把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职责使命,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发挥好京津雄高端智造基地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白洋淀畔水韵生态城市建设;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方式方法。

  三是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保护农村农业农民生产成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助力巩固脱贫攻坚;落实落细乡村法治,服务乡村经济,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通过公益诉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和国有、集体土地权益。

  四是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围绕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发挥法治在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法治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为依法治国打造更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政治建设,确保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职效能,满足党和人民事业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赶考之路已经开启,踏上新的历史征程,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任丘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救助(见报告第2页第22行)

  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4页第19行)

  20181019日,最高检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3.12309(见报告第6页第7行)

  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该平台的上线运行,是检务公开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也是检察为民的重大举措。

      4.认罪认罚从宽(见报告第6页第16行)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从宽处罚的一种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适应新形势,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充分体现现代司法宽容精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径。

  5.检务督察(见报告第9页第6行)

  检察机关内部组建了检务督察部门,成为检察机关专司内部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务督察是指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6.“三个规定”(见报告第9页第8行)

  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两高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简称为“三个规定”。

  7.“四大检察”(见报告第9页第20行)

  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两转两促三思考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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