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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任丘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任丘市九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6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18日在任丘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姜天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2012年以来检察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五年来,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8人,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3人,1人被评为“沧州市最美政法干警”,1人荣膺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连续三届被沧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五届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一、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我们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53件93人,其中贪污案29件54人,贿赂案20件24人,挪用公款案2件8人,私分国有资产案2件7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32人。成功查办华北油田10人贪污、行受贿窝案、要案。成功查办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朔黄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系列行贿、受贿案。在“猎狐”行动中,抓获潜逃16年之久的涉嫌贪污罪嫌疑人马某某。成功查办任丘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刘某等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重大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80余次,临场监督工程招投标400余次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存在围标陪标等职务犯罪预防问题,建立健全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机制。开展警示教育100余次接受预防职务犯罪咨询146次,制发警示教育光盘400份,完成预防调查报告7篇,撰写《2008-2012年度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预防对策综合报告》,为市委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强化平安建设,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检察工作首位,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329件3224人,批准逮捕1737件2364人,决定逮捕2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1件6261人,提起公诉3509件5406人,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86件242人。办理污染环境和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069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530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5件42人,已判决1件1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因证据不足不捕262件374人,因罪轻不捕152件219人,因不构成犯罪不捕25件33人因情节轻微不诉58100,因证据不足不诉3981人,因不构成犯罪不诉19件48人;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而变更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5件77。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各项特殊检察制度及双向保护原则。共对17名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多次赴学校、社区、机关、企业、乡村、单位等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和法律宣传活动。落实涉法涉诉首办、首访负责制,共受理来信来访716件,其中上级转办70件,群众来信57件,来访554次895人,受理网上举报35件。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4件21人,受理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80件,移送本院侦查部门立案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

三、强化诉讼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监督立案57件,监督撤案3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侦查37件,书面纠正违法299件,追捕漏犯14人,追诉漏犯238人,追诉漏罪88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违法68件,列席审判委员会46人次,提出抗诉22件41人,改判6件8人,发回重审4件5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完成沧州市院交办的民事申诉案件11件,提请抗诉3件,协助调查取证36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59件,督促起诉检察建议36件。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中,结合法院执行监督的具体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并针对法院未发放的40笔执行暂存款,共计260余万元,督促其全部发放。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6件,办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2件2人,对监管场所实施检察监督285次,纠正社区矫正教育监督89次。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罪犯22人。排查出市法院于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判处财产刑执行案件922件,涉案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已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登记卡台账,并督导追缴。

四、推行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五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性修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理论素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长效工作机制,对北汉乡北汉村和石门桥镇马家村进村帮扶,帮助调解矛盾纠纷38件,慰问困难群众70余户,全院党员干警捐款25000余元,出资和协调资金帮助完成村内路面硬化、天然气入户安装、校图书馆建设等工作。

    以活动为载体,培养创先争优素能按照任丘市委提出的“二三六”工程和沧州市院党组提出的赶超一流的高要求,制定《任丘市检察院精准倒逼机制实施办法》。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对标“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电子检务工程和检察文化建设”、“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四项专项活动保证工作取得实效。开展“三学三争”活动,“学习政法标兵,争做爱心使者”;“学习帮扶先进,争做百姓贴心人”;“学习全国优秀公诉人,争做业务拔尖人才”弘扬正气,激扬活力

检务公开为着力点加强自身监督。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提请沧州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4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诉讼监督工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共输入程序性案件信息2242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903份。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和转发微博546份。开展“检察开放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阳光检务,助力检察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检察权优化配置。2015年7月,我院被河北省委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我们紧紧围绕省院、市院的工作部署,经过严格的考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完成31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并落实检察人员预发增资工作。制定《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内设机构整合方案》、《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以及对检察官的错案追究制度,保证司法责任制平稳推进。

回顾过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尤其是距离市委要求和市院党组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干警的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目标和2017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建设“成长之城、大美任丘”的重要阶段,也是检察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今后五年,任丘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围绕建设成长之城、大美任丘奋斗目标,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科技强检、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聚焦任丘检察实际,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公信力,努力实现任丘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确保检察工作在建设一个综合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幸福的新任丘的决胜阶段有新作为,在服务好实现“九个新提升”上做出新贡献。

围绕上述目标,今后五年,任丘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深化全省检察机关“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任丘社会平安稳定,保障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市检察院 2017年工作思路是:

一、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再有新贡献。聚焦民生民利,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聚焦创新引领,宽容对待改革创新失误,严厉打击阻碍、破坏改革创新的行为,保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聚焦绿色发展,对违规执法、怠于履职等行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开展监督。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决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背后的行政违法和渎职犯罪,让人民群众在蓝天绿水中感受司法成效。

二、在推动平安任丘建设上再有新业绩。聚焦法治建设,努力让法治成为任丘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聚焦个案正义,注重案结事了,着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提升平安任丘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三、在监督行政执法、公正司法上再有新作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探索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

四、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上再有新进展。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两法衔接”等机制改革,抓好改革落实,巩固改革成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

五、在从实从严管理检察队伍上再有新举措。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战略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断以更主动的服务、更优良的作风、更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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