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没有女性工作者因为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而被辞退或者降低工资和福利待遇?”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是否有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的情形?”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任丘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链轮之乡—任丘市石门桥镇,对该乡镇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并为乡镇的广大女同胞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讲。
活动中,检察官细致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条款,内容涵盖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在人身人格、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的特殊保护。结合《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和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希望大家结合自身经历和周边情况,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参会女同胞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公益诉讼宣讲,进一步了解了妇女享有的权利和保障,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既要做到知法、守法,还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