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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检察院利用政务微信平台合理办理案件
时间:2020-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任丘市公安局向任丘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悉,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较多、卷宗材料多、证据错综复杂、账目繁乱、存在投资人有上访隐患,且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该院为保障案件能够快速办理,特采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搭建的移动检务平台,利用政务微信构建案件办理网。

  成立检察官联合办案组

  通过将工作进行拆分,打好多方配合。由副主任负责审阅纸质卷宗、梳理涉案账目,由专人负责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将形成的证据分析意见上传,书记员做好证据录入工作。

  电话方式听取投资人意见

  为防止疫情扩散,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方式及时听取投资人的意见,及时向投资人释明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给其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并记录在案。对投资人提出的具体疑问,耐心解答。

  利用平台召开案件讨论会

  利用政务微信平台随时沟通案件,召开案件讨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案件进展,确保案件质量,保证疫情期间公平正义不缺失。2020年2月20日下午,该院对黄某一、吴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黄某二、王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这个特殊时期,第二检察部积极使用政务微信平台顺利完成工作接力。

  

    供稿: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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