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了任丘市院两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天力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组成人员。同时规定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两个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统一部署重要事项,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是制定了主要任务和整治重点。依据《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等。
三是规定了工作步骤。分为四个阶段。(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二)自查自纠阶段。(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四)总结提高阶段。
四是加强了保障措施。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