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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落实“主体责任”
时间:2015-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任丘市院党组四举措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检察长、党组书记做为单位“一把手”带头遵守纪律、讲规矩,对自己要求严于其他干部,标准高于其他干部,行动先于其他干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肩负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加强表率作用。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身边人,充分发挥廉洁从检的表率作用。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教育干警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人员。
    四是加强保障作用。院党组领导班子不断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支持院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韩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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